

懷揣創業夢,周平(化名)被專車接往豪華總部,品嘗著與某知名品牌“一模一樣”的樣品,聽著“六個月回本”的承諾,當場簽下加盟合同。他以為抓住了機遇,卻不知已踏入段某甲、段某乙等人精心布下的“快招”騙局。為何數百位像他這樣的創業者會紛紛中招?這場涉案數千萬元的騙局背后,究竟隱藏著怎樣的貓膩?

蘇檢君:我們常聽到“快招”詐騙這個詞,能否請您先用這個案子為例,給大家通俗地解釋一下什么是“快招”(快速招商加盟)詐騙?
章曉丹:“快招”詐騙是一種以短期牟利為目的的加盟詐騙模式。在本案中,段某甲等人和W公司從一開始就沒想長期經營,他們通過虛假宣傳、偽造資質等手段,在極短時間內大量招募加盟商,收取高額加盟費后,提供低質量或根本無法持續運營的加盟服務。
蘇檢君:本案中的“快招”加盟騙局是如何一步步引誘創業者上當的?
章曉丹:本案中,段某甲、段某乙等人與W公司相互勾結,通過四步套路誘騙創業者:
1.精準“釣魚”。W公司先在網絡上非法獲取有意向加盟知名餐飲品牌的客戶信息,電話冒充品牌的“總部大區經理”,用話術套取信任;
2.偷梁換柱。以某知名品牌加盟費過高(如聲稱要100萬以上)為由,順勢推薦段某甲等人虛構的“麥某德”品牌,用“低價加盟”“全程扶持”吸引人,并專車接送考察;
3.營造“實力”假象。在公司展示偽造的執照、合作牌匾,循環播放明星視頻,并提供別處買來的樣品冒充自有產品,讓受害者深信實力。
4.“空頭承諾”。當面許諾“毛利率70%”“6-9個月回本”,促使受害人當場簽合同付款。簽約后,段某甲等人提供的培訓、選址等服務嚴重縮水或無法落實,導致店鋪迅速虧損關門,從而達到詐騙目的。
該犯罪鏈條分工明確,W公司負責招攬,段某甲等人負責線下騙局,共同瓜分加盟費。
蘇檢君:本案中,加盟商在簽訂合同后遭遇了哪些問題?犯罪團伙是如何在所謂“合法經營”外衣下實施詐騙的?
章曉丹:加盟商周平簽約后,發現之前的承諾的全變成“陷阱”:
一是“天價物料”:公司提供的物料價格高出市場一倍,導致成本奇高,口味也與試吃的樣品味道天差地別,選址團隊推薦的店鋪位置偏僻、租金奇高;
二是“培訓縮水”:所謂“兩天半速成培訓”只是旁觀,并沒有讓學員親手制作;
三是“指導失靈”:巡店指導人員也只待了半天,看了看店內員工的制作流程就離開了,毫無幫助。
本案中,他們用《特許加盟合同書》作“合法外衣”,但所有資質、承諾都是假的?!八_某堡”“麥某德”兩家公司負責提供場地、偽造品牌資質、制作虛假宣傳資料、培訓督導等,W公司則派駐商務團隊招攬加盟商。76%加盟費直接分給W公司,剩余利潤由段某甲等人瓜分,而客戶繳納的加盟費并不會投入公司運營。
蘇檢君:本案是如何案發的?檢察機關是如何引導偵查、并構建起完整證據鏈的?
章曉丹:2023年7月,包括周平在內的多名加盟商陸續報警,蘇州市姑蘇區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偵查。同年9月,段某甲、段某乙等4名主犯及其他工作人員相繼落網。我們檢察機關引導公安機關重點審查三方面:
一是查資金:梳理數百名被害人轉賬記錄、嫌疑人銀行流水,厘清巨額加盟費的分配去向(如W公司分走76%),證明非法占有;
二是固定話術與欺騙證據:提取內部話術本、偽造的牌匾文件、虛假宣傳視頻,坐實“虛構事實”手段;
三是強化主觀故意證據:核實主犯曾考察學習“快招”模式、明知無運營能力仍收取高額費用等事實,鎖定其詐騙故意。最終通過書證、電子數據、言詞證據相互印證,形成完整證據鏈。

2024年6月11日,法院開庭審理段某甲等人涉嫌合同詐騙一案,姑蘇區檢察院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。
蘇檢君:嫌疑人曾辯解這只是“正常的商業風險”,檢察機關是如何從事實和法律層面予以駁斥的?
章曉丹:我們從三點徹底擊破其辯解:
第一,事前徐某等人曾前往外地考察過“快招”模式門店并約定分成,對于行為違法性具有主觀認知;
第二,事中徐某等人明知公司不具備經營資質和能力,仍積極參與騙取加盟費并分配提成,并將大比例資金交付招商方,顯然不具有可持續性;
第三,事后犯罪嫌疑人高價捆綁銷售物料、拒不退賠加盟費用且縮減公司人員、轉移經營地,導致被害人遭受巨大財產損失。
4名被告人的行為與正常招商加盟情形存在天壤之別,被害人經營失敗主要因為被告人沒有運營意愿和能力、沒有積極履行義務導致,不屬于正常的商業風險。
蘇檢君:“快招”類詐騙案件通常有哪些共性特征?
章曉丹:“快招”詐騙主要有以下特征:
1.選址經濟發達地區:總部常設在經濟發達城市,利用繁華的商業環境為其“實力”背書,更容易騙取信任。
2.目標精準鎖定中小投資者:利用其資金有限但創業心切的心理,以“低加盟費、高回報”為誘餌,吸引他們上鉤。
3.集團化運作,分工明確:招商、運營、物料供應等環節由不同團隊負責,甚至分離不同公司,形成專業化詐騙產業鏈,外表看似正規。
4.隱蔽性強,偽裝成合同糾紛:會簽訂正規合同并提供部分淺層次服務(如簡單培訓、發送物料),讓受害者誤以為是經營不善,而非詐騙,案發初期難以識別。
5.承諾與支持嚴重縮水:雖承諾“全程扶持”,但提供的選址、培訓、運營指導等核心服務要么質量低劣,要么根本無法落地,導致店鋪必然失敗。
蘇檢君:除了辦案,檢察機關在防范此類加盟詐騙、保護創業者權益方面還做了哪些工作?
章曉丹:近年來,姑蘇區檢察院堅持懲治與保護并重,護航最優法治化營商環境。研究出臺了“安商興業”檢察專項行動工作方案、發布《老字號知識產權保護指引綱要》等企業防案維權法律指南、在全國率先制定《破產檢察監督案件審查指引(試行)》。牽頭成立姑蘇區企檢服務中心,并在新一代企業家商會、老字號協會、建筑行業協會、物流行業等設立分中心,構建“打擊+治理+預防”三位一體懲防體系,為各類市場經營主體提供全流程法治服務。
蘇檢君:通過這起“快招”詐騙典型案件,最想提醒公眾的是什么?
章曉丹:創業有風險,投資需謹慎。
創業者在加盟前應仔細核驗對方營業執照、商標注冊證、授權書等資質證明材料,對所謂“低投入高回報”“快速回本”等誘人承諾保持警惕,同時還要實地考察多家門店,注意區分“樣板店”與普通加盟店;尤其對合同條款尤其是物料采購、退費條件等仔細審查;如果遇可疑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咨詢或舉報。
(文中涉案人物均為化名;感謝蘇州市姑蘇區檢察院章曉丹、李國春對本文的大力支持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