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深刻認識到我的行為不僅違反了法律規定,也破壞了生態環境,雖然沒被起訴,但應該接受行政處罰。”近日,江蘇省丹陽市檢察院向被不起訴人陸某送達了《行刑反向銜接案件審查告知書》,并就行刑反向銜接的處理流程、被不起訴人的義務等作釋法說理,陸某簽收后誠懇地說道。陸某因非法獵捕野生動物而被不起訴,他簽收的正是該院送達的首份《行刑反向銜接案件審查告知書》。
“這是我院對‘行刑反向銜接告知’機制的探索,也是打造‘行政·檢立方’行政檢察監督品牌的具體舉措之一。”丹陽市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張萌介紹,該院在辦理行刑反向銜接案件時發現,部分被不起訴人錯誤地產生了“不訴=免責”的想法,因而后續面對行政主管機關行政處罰時有質疑抵觸情緒。為了解決這一問題,該院在宣告不起訴決定時,同步送達告知書,讓對方有合理的心理預期,降低行政處罰的難度和阻力。
作為省檢察院行政檢察工作聯系點,2024年以來丹陽市檢察院積極打造“行政·檢立方”監督品牌,以立體、多元、融合的監督方式,提升行政檢察監督成效。該院掛牌成立行政爭議化解中心,聯合法院、司法局會簽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協作意見,聯合生態環境部門建立常態化聯絡機制,積極探索大數據賦能行政檢察,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履職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