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,探寶短視頻爆火,不少人想靠尋寶一夜暴富。
受短視頻“啟發”,劉某網購了金屬探測儀在野外挖寶,經沈某介紹轉賣,非法獲利20萬元。經鑒定,案涉39件首飾均為宋元時期的銀鎏金簪飾,其中有二級文物4件、三級文物6件,其余29件銀鎏金簪飾以及涉案陶罐為一般文物。

經審查,江蘇省句容市檢察院認為劉某、沈某以牟利為目的,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,涉嫌倒賣文物罪,且情節特別嚴重,劉某系主犯,沈某系從犯,依法對劉某、沈某提起公訴。日前,法院以倒賣文物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五年,并處罰金3萬元;判處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四年,并處罰金1萬元。









